规范赛事组织 · 保障安全有序 · 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
最新政策解读与实务操作指南
为了保障体育赛事活动有序开展,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。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。
坚持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社会参与、安全第一。赛事活动应当遵循合法、安全、公平、诚信、文明、绿色的原则,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。
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或跨国家/地区参赛的赛事,需按照外事及体育总局规定审批。
A类
由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,跨省域参赛。需向体育总局备案或审批。
B类
省、市、县级区域内举办,由地方体育部门管理。根据规模进行备案或审批。
C类📌 特别说明: 商业性、群众性体育赛事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,取消审批,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仍需按《体育法》及相关规定进行行政许可。
* 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备案流程示意图 (点击放大)
赛事组织者承担安全主体责任。必须制定安保方案、应急预案,配备必要的安保人员和设施。超过1000人的活动需按照《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》申请安全许可。
赛事需配备医疗救护点、急救药品及专业医护人员。马拉松、铁人三项等耐力赛事必须设置固定医疗站和移动急救力量。
主办方必须购买赛事组织责任险,并建议参赛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。高危险性赛事需提高保额。
严格执行《反兴奋剂条例》,设立赛风赛纪监督组。违规者将面临禁赛、罚款及信用惩戒。
至少提前3个月启动筹备,预留审批、宣传、招商时间。
协调体育部门、公安、医疗、消防、志愿者等多方资源。
赛事规程、参赛须知、风险提示应公开透明。